1. 及時鳴放防空警報信號
由城市防空指揮部決定,鳴放國家統一規定的防空警報信號。
1) 預先警報:鳴36秒,停24秒,重復3遍
相關行動:實施防護或緊急疏散。
2) 空襲警報:鳴6秒,停6秒,重復15遍
相關行動:就近就地隱蔽
3) 解除警報:長鳴3分鐘
相關行動:迅速消除空襲后果,防備敵人再次空襲
2. 組織群眾疏散隱蔽
根據形式的發展,實施城鎮居民的早期疏散、臨戰疏散和緊急疏散。緊急疏散時,市民聽到預先警報信號后,應迅速關閉煤氣,水管閥門,切斷電源和妥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并在人防管理人員的指揮下進入人防工事。無法進入人防工事的應利用地形地物就近隱蔽。
3. 組織對重要經濟目標進行防護
根據需要組織對供水供電供氣設施、城市生命線工程、大型橋梁、港口碼頭等重要經濟目標采取施放煙幕、設置假目標、空中障礙物等防護措施。
4. 組織消除空襲后果
組織指揮醫療救護、消防、治安、通信、運輸、搶險搶修、防化防疫等人防專業隊伍和群眾搶險防護隊伍,積極消除空襲后果。